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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市区工业企业搬迁步伐,鼓励企业通过搬迁获得新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区工业企业搬迁部分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公布如下:一、容积率补偿标准1.建筑容积率为1时,市定基准支付标准为25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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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城市化建设,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推进我市建筑业改革,实现“建筑业大市”向“建筑业强市”跨越,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质〔2005〕1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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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扶持、培育和引进总部企业,推动我市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发挥总部经济在促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我市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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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杭州旅游资源优势,继续深化实施旅游西进战略和旅游国际化战略,打响“东方休闲之都•品质生活之城”的旅游品牌,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对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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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物流标杆城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一)推进物流枢纽体系建设。优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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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发挥旅游业在打造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的独特作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促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发展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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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快提升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积极推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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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促进创新型产业发展,规范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省级产业集聚区产业引导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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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旅委、市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实施。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旅委 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为加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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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市经委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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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经合办、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山海协作工程和参与西部大开发等项目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杭州市山海协作工程和参与西部大开发等项目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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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建委拟订的《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市建委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建立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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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人才专项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杭州市人才专项用房建设管理办法 (市建委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为加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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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农办、旅委、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实施。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杭州市“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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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市区公共停车场(库)土地供应与管理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29日关于加强市区公共停车场(库)土地供应与管理的实施办法(市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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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奖惩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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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工商局《关于优化工商服务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26日关于优化工商服务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工商局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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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为加快推进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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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等六部门拟订的《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委市国资委市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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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商贸服务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对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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